贾文勤:打通科创金融堵点,投贷联动建接口、高收益债开专属赛道

专题:金融视角·聚焦2026年两会

南方财经全国两会报道组崔文静

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,科技创新与资本市场的深度融合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。如何让金融活水更精准地灌溉科创企业?如何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产业整合升级?如何构建更具包容性的债券市场体系?全国人大代表、北京证监局原局长贾文勤今年带来了一套聚焦“疏通金融毛细血管”的建议。

在贾文勤看来,当前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关键,已不再是简单的规模扩张,而是机制的精耕细作。投贷联动业务存在银行与投资机构“握手难”的信任鸿沟,并购基金发展面临“募投管退”各环节的生态瓶颈,高收益债市场尚待从“自然生长”走向“规范培育”。

针对上述观察,贾文勤在今年两会期间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,系统阐述了完善投贷联动机制、支持并购基金健康发展、完善高收益债券市场三项建议。她提出建立投贷联动标准化合作平台,让银行与私募机构从“表面握手”真正走向“深度协同”;建议探索并购基金分类监管,为长期资本参与产业整合铺平道路;呼吁构建与高收益债风险特征相匹配的制度体系,让债券市场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“新干线”。

在贾文勤的蓝图里,无论是投贷联动的机制重塑、并购基金的生态优化,还是高收益债市场的制度补位,其深层逻辑都指向同一个目标:通过系统性的制度供给,打通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领域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具韧性的资本动能。

贾文勤:打通科创金融堵点,投贷联动建接口、高收益债开专属赛道 新闻

全国人大代表、北京证监局原局长贾文勤

建立投贷联动“标准化接口”,破解银行与投资机构信任鸿沟

《21世纪》:你提出完善投贷联动机制的建议,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前科创金融服务中的哪些堵点?

贾文勤: 投贷联动本质上是将股权融资的“慧眼”与债权融资的“活水”相结合,对于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领域具有重要意义。但从实践看,目前银行与投资机构之间更像是“握了手”但“没交心”,双方的合作多流于表面,尚未形成真正稳定的伙伴关系。

堵点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。第一,银行内部机制存在“先天不足”。传统信贷风控模型看的是抵押担保、历史业绩,难以评价科创企业的未来成长性。同时,银行的考核机制偏短期主义,与投贷联动长周期的特点不匹配,加上多部门协同困难、容错机制不明确,导致业务推进缺乏内生动力。

第二,投资机构的协同意愿不足。私募基金管理人常常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由,不愿与银行分享尽职调查、投后管理等关键信息。而银行这边又觉得投资机构可能夸大企业价值,双方信任基础薄弱,信息共享沦为“鸡同鸭讲”。

第三,科创企业自身的信息“黑箱”难以打破。早期企业普遍存在财务不规范、治理不完善等问题,而核心技术、商业模式这些“软实力”又缺乏有效的验证手段,银行和投资机构都难以全面准确评估企业发展潜力。

第四,政策支持体系还有待完善。现行《商业银行法》不允许银行直接进行股权投资,同时认股权的法律属性和会计处理规则尚不明确。知识产权评估难、质押登记难、流转交易难的问题依然突出,专项风险补偿基金也未能形成体系化支撑。

《21世纪》:针对这些问题,你提出建立标准化合作平台,具体将如何运作来破解信任难题?

贾文勤: 核心思路是通过“标准化”来化解“不信任”。我建议建立投贷联动业务的标准化合作平台,让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统一的标准化接口,在合规前提下与银行共享关键信息。这个平台要解决的是“该共享什么、以什么形式共享、如何确保信息真实”的问题,把过去依赖私下沟通的“人情往来”变成有章可循的“制度对接”。

在合作机制上,还需要建立常态化的交流与培训机制,让银行和投资机构能够真正相互理解、相互磨合,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伙伴关系。同时,要健全收益分享机制,明确银行通过认股权等方式参与超额收益分配的权利,让银行在承担风险的同时,也有机会分享企业成长的红利。

从银行自身来说,需要推动构建科创企业专属的信用评级模型和风控模型,更多关注企业的成长潜力而非短期财务表现。要设置长周期的考核体系,细化尽职免责制度,让一线业务人员敢于做“难而正确”的事。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,也要引导他们建立标准化的投研体系和风控流程,提升自身的专业可信度。

在政策支持层面,需要尽快明确认股权的法律属性和会计处理准则,完善银行股权投资的差异化资本计量规则。同时,建立知识产权评估的公共服务平台,设立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的专项担保和风险补偿基金,为投贷联动业务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。

探索并购基金分类监管,畅通“募投管退”全链条循环

《21世纪》:当前我国并购基金发展处于什么阶段?面临的主要瓶颈有哪些?

贾文勤: 相比于创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,我国并购基金的发展还处于早期阶段,在“募、投、管、退”各环节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生态瓶颈。

从“募”来看,并购基金需要较长的投资周期和相当体量的规模资金,但目前主要出资人是企业和个人,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的出资占比不到2%,资金来源与并购基金的需求特征存在明显错配。更关键的是,境外市场并购基金可以使用杠杆资金提升投资规模与收益率,而我国缺乏成熟的高收益债券市场,商业银行的并购贷款也只面向实体企业发放,并购基金无法有效运用杠杆完成标的收购。